
協會章程
贛州市物流協會章程
[2022修正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為:贛州市物流協會,簡稱贛物協;英文名稱為:GANZHOU CITY LOGISTICS ASSOCIATION,縮寫為GZLA。
第二條 贛州市物流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全市從事物流、采購和供應鏈管理服務、科研、教學、服務的團體和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組成的地方性行業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全心全意為本行業會員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社團、企業與政府間的聯系。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培育物流市場,共同促進物流經營管理技術和服務水平的提升,推進我市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產業快速、健康、有序、和諧發展。
第四條 本會堅決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本會的行業管理單位為贛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登記機關是贛州市行政審批局,管理機關是贛州市民政局,黨建領導機關是贛州市交通運輸局社會組織行業綜合黨委。本會接受行業管理單位、登記機關和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辦公地點設在贛州市章貢區沙河鎮青峰大道6號紅土地物流園綜合樓四樓。電話:0797-8082299,網址www.arblkh.cn。
第二章 黨建工作
第六條 本會黨組織是黨在社會團體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能力,提升服務水平。
第七條 本會實行黨員管理層人員和黨組織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制度。原則上本會黨組織書記由協會負責人中正式黨員擔任;協會負責人中沒有黨員的,推薦業務能力強、群眾基礎好的正式黨員理事或監事擔任黨組織書記。本協會內部沒有合適人選的,由上級黨組織選派,并全力支持選派黨組織書記開展工作。黨組織書記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選舉產生。
第八條 本會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和監督制度。本會開展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黨組織書記需參與討論研究。理事會在作出決定前,須征得黨組織同意。建立健全黨組織與理事會、財務監督管理小組日常溝通協商制度,強化黨組織對重要決策實施的監督,定期組織黨員、財務監督管理小組成員等聽取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九條 本會支持配合黨組織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社會團體的誠信自律和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第十條 本會黨組織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相關黨內法規按期進行換屆。
第十一條 本會變更、撤并或注銷,黨組織須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本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
第十三條 本會支持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做好聯系職工群眾等工作。
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十四條 協會的職能和主要任務: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物流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正當愿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組織和實施行業調查和統計,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產業政策、經濟立法等建議,并參與有關活動;
3、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物流業與制造業、商貿流通業、現代農業和金融業協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降本增效;
4、開展物流市場調查,開發物流信息資源和建立物流信息網絡,為會員、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5、推進本行業的產業發展,表彰先進,經驗交流,提高物流企業現代科學管理水平;
6、組織有關現代物流、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連鎖經營、區塊鏈等經濟理論和實踐調研,舉辦各種類型的學術研討會、報告會,促進現代物流經營管理理論水平的提高;
7、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參與國家、地方物流方面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參與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的質量認證,不斷提高行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8、建設行業人才培訓基地,采取多種形式培訓各種專業人才,組織技能競賽活動,提高物流、采購和供應鏈管理領域與生產、流通行業的隊伍素質;
9、協助政府加強行業法制建設,促進公開、公平、公正的物流市場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系,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10、經有關部門批準,組織本行業開展各項與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交流的活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政府采購、連鎖經營、代理制等新型營銷方式的發展,提高現代物流產業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帶動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產業的發展;
11、經有關部門批準,組織全國性、區域性物流設備、技術等商品的交易活動;
12、組織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于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項社會活動;
13、主辦與本行業相關的刊物、網站等媒體,編輯發行相關書籍、資料等,發揮媒體對行業發展的引領作用;
14、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任務;
15、承擔其它依法并符合協會宗旨的事項。
第四章 會 員
第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1、凡從事物流經營、科研、教學、服務的團體,均可申請入會為團體會員。
2、凡熱心物流事業的專業人員、管理人員、專家學者,均可申請入會為個人會員。
3、團體會員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單位負責人作為該會員單位的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單位負責人接替,并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擁護協會章程。
3、有加入協會的意愿。
4、在物流、采購和供應鏈管理以及相關行業的生產制造、商貿流通企業和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等。
第十七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表。
2、經協會秘書處審查后,提交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在閉會期間,委托秘書處決定。
3、由協會秘書處頒給會員牌證。
第十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3、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要求協會對其合法活動給予支持;
6、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2、維護協會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自覺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5、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并交回會員證。
會員無故超過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一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經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3、討論和決定協會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分為定期會議和不定期會議。定期會議即會員代表大會年會,于每年度的第一季度內召開。四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委托秘書處召集,以書面形式通知協會全體會員。
第二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委托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并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從團體會員的代表人和個人會員中選舉產生。理事單位的代表有變動的,由所在單位推薦新的代表接替擔任理事,并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秘書長等協會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協會秘書處開展工作;
9、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10、通過名譽會長、顧問的人選;
11、討論決定與本行業有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第三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由會長主持召開,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責時,可委托黨支部書記或常務副會長主持。
第三十三條 協會設立會長辦公會議制度,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駛第三十條第11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單位的代表如有變動,由所在單位推薦新的代表接替擔任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由協會秘書處提交會長辦公會確認。
第三十四條 黨支部書記參加協會會長辦公會,對協會的各項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五條 會長辦公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形式可采用現場和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六條 會長辦公會由會長主持召開,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責時,可委托黨支部書記或常務副會長主持。
第三十七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從理事會中產生,并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社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能任職。
第三十八條 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熟悉、熱愛本行業工作;
3、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九條 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并主動接受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長辦公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協會簽署重要文件。
第四十一條 協會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受會長委托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
2、受會長委托代表協會參加對外交流活動;
3、協助會長處理協會工作。
第四十二條 理事會設監事長,對協會的運作和各項工作的開展實行監督,提出改進建議。監事長從理事會中產生,并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任屆一般不超過兩屆。
第四十三條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由專職工作人員組成,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四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秘書長為理事會成員,專職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出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人選,提交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決定;
4、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5、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設若干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會員捐贈和社會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七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八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九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五十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全體會員公布。
第五十一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五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條 協會專職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其薪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四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五條 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 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七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五十八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理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九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六十條 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2022年10月26日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臨時會議表決通過。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協會理事會。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