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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實施!江西同意收費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
編輯:大江交通 | 發布時間: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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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收費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的函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你們《關于調整我省收費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的請示》(贛交財務字〔2023〕24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我省收費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按原政策執行。其他優惠政策實施期限擬定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相關收費政策的具體實施及制定相關配套管理制度。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依法及時發布通告,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優惠政策執行到位。
2023年12月28日